



依据上海市廉租住房处分相合规矩,遵从“公然、平正、平允”的准绳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办事,现将经街道(乡、镇)住房保护机构初审通过,适当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、住房处境、家庭收入和资产处境等准入程序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:
(二)申请家庭成员正在本市实质寓居,拥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,且拥有申请所正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;
(四)3人及以上家庭,人均月可驾御收入低于4200元(含4200元)、人均资产低于150000元(含150000元);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拨型艰苦家庭,人均月可驾御收入低于4620元(含4620元)、人均资产低于165000元(含165000元);
同时适当上述要求,且拥有全体民事举动才气、年满35周岁的只身人士(席卷未婚、丧偶或者仳离满3年的人士),能够寡少申请。
个别居庭是指:廉租申请家庭通盘成员正在统一处户口,家庭代际布局不高出两代、无他处住房、无同住人(或同住人同意不加入住房面积分摊)的家庭。